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有什么要求?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点击数:
会计法规定的具体要求是:1.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会计档案是在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其产生的直接目的和主要原因是作为一种核算的手段,是为了处理某些会计事项的需要。同时,作为会计信息载体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不是随意保留下来就可以作为会计档案,而是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集中保管起来,才会形成会计档案。所以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档案。2.各单位应当对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并按照规定移交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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