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星荣服务网>> 法律知识>> 合同法常识>> 仓储合同>>正文内容

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二、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
        三、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四、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五、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
        六、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