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点击数: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仓储合同从成立时起,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 |
![]() |
![]() |
![]() |
![]() |
![]() |
![]() |
![]()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什么是仓单?仓单可以转让吗?
- 下一篇:什么是仓储合同?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