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逐年增加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7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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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张媛 为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不足、保障能力不强问题,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了五项具体保障措施。
这五项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按规定使该资金逐年增长。有关规定是指农业法及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二是保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县、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根据当地服务规模和绩效确定,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给予补助。三是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示范场所、办公场所、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示范场所、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害。四是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五是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对各类经营性组织或个人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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