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受理哪些案件?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少年法庭受理的案件范围是:
1.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即使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时已满18周岁,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也应由少年法庭审理。
2.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集团的首犯或主犯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上述范围以外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受理,由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决定。近年来,有些地方的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也扩大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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