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星荣服务网>> 维权指南>> 维权途径>> 民商仲裁>> 仲裁受理>>正文内容

仲裁员回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仲裁法第37条的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现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