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确有必要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法有什么具体要求?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点击数:
对确有必要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法规定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即各单位在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时,要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其他会计处理方法,不能采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以外的会计处理方法。因为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会计处理方法属于会计制度的一部分,因此,各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二是,单位在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因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可以使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一目了然,及时了解和掌握单位会计核算的情况,便于从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角度,综合分析、比较单位不同时期会计核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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