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点击数:
这类行为包括:未申报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行为和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或者处置等资料的虚假申报或者骗取登记的行为。只要有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就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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