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星荣服务网>> 法律知识>> 公司法常识>> 股份有限公司>>正文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有哪些职权?


        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在公司中独立地行使职权,经理的职权有三个来源:一是由法律作出现定;二是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三是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的后两项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的内容,都以法定职权为基础,不能与法定职权相违背。经理的法定职权为: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八项职权外,经理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就是作为董事会会议的法定列席人员,可以直接了解董事会的决策情况,与董事会成员沟通。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