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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如何向股东答发出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出资,公司应当给予出资证明书。它是一种财产权利的凭证,而又不同于一般的有价证券。这种出资证明书,也有称之为股单的,都是一个意思。
        出资证明书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签发,因为公司未成立,是不能以公司名义发出证明文书的。所以要求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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