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它的通过对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点击数: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以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复议法贯彻了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把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加以法律化和规范化。行政复议法强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复议制度由于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来得更直接、更有效,对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更有力、更快捷,因而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制度上遏制和清除腐败,必将发挥其巨大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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