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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会怎么判?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主要有:
        1.对侵犯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制止而不制止。
        2.对各种许可证明提出申请应批准而不批准。
        3.行政机关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延不办或者迟迟不予答复。
        有些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不履行的视为拒绝履行。而有些法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拖延履行也可以诉之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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