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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要鉴定?

        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由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涉及许多专业技术问题,所以行政机关的决定经常是对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诉讼后,往往需要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应由哪个部门进行,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法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法定鉴定部门是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对某一专门性问题有权进行鉴定的部门。在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情况下,则由人民法院指定具有鉴定能力的部门进行鉴定。受指定的鉴定部门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如实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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