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星荣服务网>> 维权指南>> 维权途径>> 行政诉讼>> 诉讼管辖>>正文内容

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行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人不服,到哪儿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当事人选择其中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为了便利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提起诉讼和参加诉讼。例如,被劳动教养的人在执行期间需要起诉,可以在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