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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称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

        行政诉讼法是就如何纠正行政机关侵权行为和追究行政机关责任的法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案件的活动。即行政诉讼必须有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另一方行政机关的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前提,但是,仅有这一纠纷并不一定有诉讼,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告了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起诉条件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和立案,这就是行政案件,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这一案件的整个活动就是行政诉讼。因此,有人说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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